雪人股份: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8-23  雪人股份(002639)公司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8月22日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在审阅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文件及材料后,基于客观及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和落实,并对公司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问询。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96,1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8.8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66,295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6.80%。

公司各项担保均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情况,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亦不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2、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能够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定,严格控制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风险和对外担保风险;公司与关联方的累计和当期资金往来属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持续至本报告期的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况。

二、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基于公司提供的募集资金的流水、台账以及凭证底稿等资料的核查后,我们认为:

报告期内,公司的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和专项使用,并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信息披露情况不存在差异。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 白、郑守光、郭睿峥2023年8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