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人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上午11:00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林汝捷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3月15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杭州龙华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的对象杭州龙华环境集成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龙华”)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杭州龙华56%的股权。公司为其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是为满足控股子公司杭州龙华自身经营发展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良影响,且公司对其拥有控制权,能够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风险。本次担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为杭州龙华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于2024年3月2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杭州龙华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震巽发展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经审议,董事会认为, 福建雪人震巽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震巽发展”)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全资子公司震巽发展日常生产运营资金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风险可控,本次担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为震巽发展向中信银行福州分行申请敞口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所担保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保证期限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本次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于2024年3月2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震巽发展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7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因公司生产经营持续性发展的需要,公司拟继续向中信银行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向中信银行福州分行申请敞口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7,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上述授信额度内容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开立信用证、资金交易产品、国际贸易融资、固贷等授信业务。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