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人股份: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3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13日上午10:00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闽江口工业区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本次会议由全体监事共同推举监事江康锋先生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2月10日以专人递送、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鉴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已通过股东大会及职工代表大会开展了换届选举的工作,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由职工代表监事戴闽洪先生、林少雄先生以及非职工代表监事江康锋先生组成。(第六届监事会成员简历详见附件)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由公司监事会推荐,监事会成员一致同意选举监事江康锋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实施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可以健全公司长期激励机制,吸引并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2月1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助于保证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2月1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四)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经对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初步审核后,公司监事会认为:
1、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符合本次激励计划的目的。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其他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所述,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2月1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2月13日
附件:第六届监事会成员简历江康锋先生,1979 年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电气工程师。2000年7月毕业于福州工业学校机电一体化专业。2013年毕业于电子科技大学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2001年7月进入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五年内江康锋先生曾任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总部)总监,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除此之外,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
截至本公告日,江康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江康锋先生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任职要求,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戴闽洪先生,1990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2013年7月毕业于华北科技学院自动化专业,中级电气工程师。2013年7月进入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五年内戴闽洪先生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现任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兼任福建雪人工程有限公司技术中心电气自动化技术部经理,除此之外,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
截至本公告日,戴闽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戴闽洪先生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任职要求,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
林少雄先生,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学历,2013年7月毕业于福州大学的化工
过程机械专业。2013年7月进入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五年内林少雄先生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现任福建雪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兼任福建雪人制冷设备有限公司撬块产品中心撬块总工办主任,除此之外,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工作。
截至本公告日,林少雄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8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林少雄先生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任职要求,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