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通:关于山西监管局对公司、李勇、贾润苹、李玉霞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

http://ddx.gubit.cn  2023-09-26  跨境通(002640)公司公告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山西监管局对公司、李勇、贾润苹、李玉霞采取出

具警示函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3年9月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以下简称“山西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李勇、贾润苹、李玉霞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18号(以下简称“决定书”),要求公司就《决定书》中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公司在收到《决定书》后于2023年9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站上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

收到决定书后,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立即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人员进行了通报、传达,公司高度重视《决定书》中所提及的问题及要求,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措施并切实进行了整改,相关问题的整改情况如下:

《决定书》主要内容:

2023年1月31日,公司披露2022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盈利500万元至70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亏损9,000万元至12,000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003元/股至0.004元/股。同年4月15日,跨境通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称,因诉讼涉及的不动产抵债需缴纳的土地增值税及附加税测算金额与实际缴纳金额存在偏差,导致公司2022年度业绩预告中的财务指标发生变动,预计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盈利1,500万元至1,90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亏损6,500万元至9,000万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01元/股至0.012元/股。公司未审慎估计诉讼事项对财务数据的影响,导致公司2022年度业绩预告与业绩预告修正公告相比,对同一事项披露内容差异较大,业绩预告编制不谨慎,信息披露不准确。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下同)第三

条第一款之规定。跨境通时任董事长李勇、总经理贾润苹、财务负责人李玉霞未勤勉尽责,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之规定。整改措施:

公司在发现2022年度业绩预告与实际情况存在偏差时,第一时间对2022年业绩预告进行了修正。公司通过定期召开例会、专题培训会、年报专题培训等多种方式不断加深管理人员及财务相关人员对财务信息编报和信息披露规则方面的了解,并在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则的要求进行业务处理。公司及相关人员深刻吸取教训,公司将从制度建设、财务监督与内控检查、信息沟通等角度提升财务管理水平。针对未确定事项,加强与相关单位或部门的沟通,充分获取信息以准确反映业务实质,提高财务核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整改责任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以及公司其他管理层和有关部门人员。整改时间:已完成,将长期持续规范运作。通过本次整改,公司深刻认识到在财务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将持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将不定期组织全体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部门负责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章制度开展专项学习。通过加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在相关法律法规方面的学习,提高相关人员的专业水准。公司将以本次整改为契机,深入推动公司合规建设常态化,强化规范运作意识,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财务管理水平,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