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股份: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公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5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2023 年修订)》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内,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2024年2月末实施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2月29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回购,回购股份数量为8,168,3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66%,最高成交价为4.2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97元/股,成交总金额3,372,1640.11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均未超过回购价格上限。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元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2023 年修订)》以及公司回购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为: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公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