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股份:关于股份回购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41 证券简称:公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9
公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5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截至2024年4月30日,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2023 年修订)》等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1、2024年2月6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本次回购方案,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8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9)。
2、2024年3月2日、2024年4月2日,公司分别披露了本次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3、截至2024年4月30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2024年2
公元股份有限公司月6日至2024年4月30日期间,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了公司股份11,749,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96%,最高成交价为4.6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97元/股,成交总金额50,006,387.11元(不含交易费用),已超过本次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7,000万元(含),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价格、资金来源、数量及比例、回购方式以及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符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的相关规定。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在规定期限内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三、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的实施未对公司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股份的顺利实施有利于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维护公司资本市场形象。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公司的上市地位未发生改变,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
四、回购股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核查,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起至发布本公告前一日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2023 年修订)》以及公司回购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为: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如果公司在回购股份后按既定用途成功实施,公司总股本不会变化。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的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在履行相关程序后予以注销,公司总股本则会相应减少。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11,749,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96%。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
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制定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使用回购股份,并按规定及时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量查询证明。
特此公告。
公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