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联科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42 证券简称:荣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1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月12日14:00;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12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106号楼(荣联科技大厦);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亮先生;
6、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1人,代表股份140,549,74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1.2445%,每一股份代表一票表决权。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140,426,04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1.2258%。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5人,代表股份123,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87%。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17人,代表股份231,70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350%。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0,451,9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04%;反对9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56%;弃权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33,90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7913%;反对92,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9.7918%;弃权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169%。
该提案已获得公司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信贷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0,452,0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05%;反对9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55%;弃权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34,00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8345%;反对92,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9.7486%;弃权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169%。
3、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3.01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40,457,6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45%;反对9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39,60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0.2514%;反对92,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9.748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02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140,457,6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45%;反对9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39,60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0.2514%;反对92,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9.748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0,457,6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45%;反对92,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39,60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0.2514%;反对92,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9.748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许嘉、刘思聪出席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出席股东大会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