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联科技:关于拟续聘会计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42 证券简称:荣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0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特别提示:
公司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相关规定要求,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选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根据选聘结果,公司拟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于2024年11月1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1987年12月(转制特殊普通合伙时间为2013年4月23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59号盐业大厦七楼;
(5)首席合伙人:王晖;
(6)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41位,年末注册会计师人
数为24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41人;
(7)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31,828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77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2,683万元;
(8)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51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建筑业、卫生和社会工作业、综合业等,审计收费共计7,145万元。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1家。
2、投资者的保护能力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行政处罚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纪律处分。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行政处罚1次,涉及人员13名,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汪泳先生,200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0份。
(2)签字注册会计师居政先生,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1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变利女士,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将于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汪泳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居政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变利女士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汪泳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居政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变利女士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审计费用根据公司业务情况、审计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经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人民币7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10万元。公司上期年度审计费用人民币7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1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要求,负责落实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相关工作,监督选聘过程,对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满足公司未来发展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生效日期
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