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润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6-30  万润股份(002643)公司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万润股份”)的独立董事,现对以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一、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1、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议,提名黄以武先生、唐猛先生、杨耀武先生、吕韶阳先生、杨晓玥女士、刘范利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崔志娟女士、邱洪生先生、郭颖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

2、根据董事候选人提供的简历,除黄以武先生外,其他董事候选人均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处罚或惩戒。黄以武先生因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未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的对外担保事项,其作为该公司时任董事长,于2020年12月23日被中国证监会陕西监管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于2021年10月15日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给予公开谴责处分。黄以武先生自2020年5月担任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以来,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文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要求,忠实、勤勉、谨慎履职,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在本公司任职期间,黄以武先生未因在本公司任职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处罚或惩戒。因此,选举黄以武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不会影响公司规范运作。

上述董事候选人不存在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规定的不得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经详细了解独立董事候选人崔志娟女士、邱洪生先生、郭颖女士的身份、教育背景、职业经历、专业素养等情况,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任职条件,具有独立性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

必需的工作经验。综上,我们同意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崔志娟

邱洪生

郭 颖

2023年6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