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润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查股网  2024-03-02  万润股份(002643)公司公告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润股份”)于2023年12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万润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及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节能”)于2023年12月1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75,000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2,797,850元,增持均价15.99元/股,占增持前公司总股本930,130,215股的

0.0188%。中国节能计划自2023年12月1日起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择机以适当的价格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800万股且不超过1,600万股(含2023年12月1日增持数量,以下简称“本次增持计划”)。

截至2024年3月1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时间已过半,中国节能自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3月1日收盘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8,708,764股(含2023年12月1日增持数量),占公司当前总股本930,106,155股的0.9363%。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名称: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2、增持主体持股情况: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中国节能持有公司股份242,972,343股,占增持前公司总股本930,130,215股的26.1224%;中国节能的全资子公司中节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0,100,366股,占增持前公司总股本的2.1610%。中国节能及其一致行动人中节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63,072,709股,占增持前公司总股本的28.2834%。

3、中国节能在本次增持计划公告前12个月内不存在已披露的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在本次增持计划公告前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

中国节能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增强投资者信心,计划增持公司股份。

2、本次增持股份的数量及价格

中国节能择机以适当的价格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800万股且不超过1,600万股(含2023年12月1日增持数量)。本次拟增持的股份不设置固定价格、价格区间,中国节能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择机实施增持计划,以此确定相关增持股份数量。

3、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

自2023年12月1日起6个月内,在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实施。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4、本次增持股份的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

5、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增持资金来源为中国节能自有资金。

6、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控股股东的特定身份。

7、本次增持股份的承诺事项及锁定安排

中国节能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中国节能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详细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日在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万润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及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

三、增持计划时间过半实施情况

截至2024年3月1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时间已过半,中国节能自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3月1日收盘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8,708,764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930,106,155股的0.9363%,中国节能持有公司股份251,681,107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7.0594%;中国节能的全资子公司中节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0,100,366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2.1611%。中国节能及其一致行动人中节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71,781,473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9.2205%。

四、其他说明

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上述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增持万润股份股票计划时间过半实施情况告知书》。

特此公告。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3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