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慈制药:关于要约收购结果暨股票复牌的公告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要约收购结果暨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将于2023年10月27日(星期五)开市起复牌。
2、2023年9月22日至2023年10月23日要约收购期限内,最终有66个账户,共计4,083,860股股份接受收购人发出的要约。
3、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上市地位不受影响。
公司于2023年9月21日披露了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国投”、“收购人”)出具的《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以下简称“《要约收购报告书》”),收购人甘肃国投向公司除兰州佛慈医药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慈集团”)以外的所有股东所持有的上市流通普通股(A股)发出全面要约收购。本次要约收购股份数量为195,943,3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37%。要约收购价格为 9.55元/股,收购期限为2023年9月22日起至2023年10月23日止。
目前要约收购期满,现将本次要约收购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要约收购基本情况
1、收购人: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被收购公司名称: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3、被收购公司证券简称:佛慈制药
4、被收购公司证券代码:002644
5、被收购股份的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6、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量:195,943,324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38.37%
7、要约收购价格:9.55元/股
8、支付方式:现金收购
9、收购期限:自2023年9月22日起至2023年10月23日止
二、要约收购目的
收购人甘肃国投通过购买佛慈集团100%股权的方式成为其控股股东,收购佛慈集团能够充分发挥甘肃国投国有资本投资和运营功能,通过统筹规划、资源整合和专业化运营,构建甘肃省中医药全产业链条,提升陇药产值和市场份额。佛慈集团为上市公司佛慈制药的控股股东,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61.63%。本次交易完成后,甘肃国投通过佛慈集团间接拥有佛慈制药的权益将超过佛慈制药已发行股份的30%,从而触发全面要约收购义务。因此,根据《证券法》和《收购管理办法》,甘肃国投应当向佛慈制药除佛慈集团之外的其他所有持有上市流通普通股(A股)的股东发出全面要约。本次要约收购不以终止佛慈制药的上市地位为目的。
三、本次要约收购的实施情况
1、公司于2023年9月21日披露了《要约收购报告书》,本次要约收购自2023年9月22日开始实施。
2、公司于2023年10年10日披露了《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以及《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3、公司分别于2023年9月26日、2023年10月11日、2023年10月17日披露了本次要约收购的三次提示性公告。
4、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内,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每日公告预受要约股份数量、撤回预受要约股份数量及累计净预受要约股份数量等相关情况。
四、本次要约收购的结果
截至2023年10月23日,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届满。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统计,在2023年9月22日至2023年10月23日要约收购期限内,最终有66个账户,共计4,083,860股股份接受甘肃国投发出的要约。甘肃国投将按照要约收购约定的条件购买上述股份,过户手续根据相关规定办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上市地位不受影响。
五、公司股票复牌的安排
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后,因要约收购结果需进一步确认,公司股票自2023年10月24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现要约收购结果已确认,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23 年10月27日(星期五)开市起复牌。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