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宏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与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3-07  华宏科技(002645)公司公告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与其一致行动人之间

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宏科技”)于近日收到原持股5%以上股东周经成先生的通知,获悉其向周世杰先生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事项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已取得《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2023年12月25日,周经成先生与周世杰先生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周世杰先生转让公司39,979,720股无限售条件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88%。转让完成后,周经成先生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与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协议转让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及相应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股份过户登记完成情况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已于2024年3月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2024年3月5日,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登记完成前后,交易各方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名称协议转让完成前协议转让完成后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周经成39,979,7206.88%00.00%
周世杰13,552,4472.33%53,532,1679.21%

本次协议转让过户后,周世杰先生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第二大股东。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协议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协议转让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不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完成后,周世杰先生所持公司股份的变动仍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3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