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宏科技: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查股网  2025-01-27  华宏科技(002645)公司公告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核查意见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宏科技”、“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修订)》等有关规定,对华宏科技拟结项 “大型智能化再生金属原料处理装备扩能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核准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21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51,500.00万元,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数量为515.00万张。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515,00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8,688,679.28元(不含税)及持续督导费用56,603.77元(不含税)后,余额506,254,716.95元于2022年12月8日汇入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上述到位资金扣除律师费用、会计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信息披露费用、登记费用及发行手续费用合计2,292,169.80元(不含税),加上持续督导费用56,603.77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04,019,150.92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苏公W[2022]B149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预计总投资金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收购万弘高新100%股权27,000.0026,000.00
大型智能化再生金属原料处理装备扩能项目13,275.9710,500.00
补充流动资金15,000.0015,000.00
合计51,500.00

(三)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情况

由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0,401.92万元,少于《募集说明书》中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51,500.00万元,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进行,公司决定根据可转债募集资金实际情况调整本次募投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公司于2023年6月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对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调整。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后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预计总投资金额调整前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后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收购万弘高新100%股权27,000.0026,000.0026,000.00
大型智能化再生金属原料处理装备扩能项目13,275.9710,500.009,401.92
补充流动资金15,000.0015,000.0015,000.00
合计51,500.0050,401.92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在银行开设

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及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收购万弘高新 100%股权”已按计划实施完成,并已注销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周庄支行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共一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募集资金专户用途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302000011012010008008616,856,195.50大型智能化再生金属原料处理装备扩能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三、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4年 12月31日,募投项目“大型智能化再生金属原料处理装备扩能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募集资金调整后计划投资金额A已累计投入情况B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净额C预估待支付的金额D预计节余募集资金E=A-B+C-D
金额比例
大型智能化再生金属原料处理装备扩能项目9,401.927,739.0982.31%22.79632.061,053.56

注1:预估待支付的金额是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和质保金等款项,此款项将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后续将通过募集资金专户支付上述款项 ,若存在不足部分,将由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注2:募集资金专户实际转出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最终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注3:以上数据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为计算过程中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本次结项募投项目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在生产基地建设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相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

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通过对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降低了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支出。

2、募集资金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同时,公司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生了一定的理财收益。

五、本次结项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大型智能化再生金属原料处理装备扩能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合理配置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053.56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促进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稳定发展。

“大型智能化再生金属原料处理装备扩能项目”存在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及质保金,对此公司将按照相关合同的约定继续通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进行支付,待合同尾款支付完毕,该部分资金再行产生的利息收入与手续费差额所形成的节余款也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届时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专用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二)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和公司生产经营情况需要做出的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支持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大型智能化再生金属原料处理装备扩能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召开的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应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申万宏源承销保荐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并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同时提请公司注意规范募集资金使用,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胡古月 卓继伟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