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东控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查股网  2024-08-21  仁东控股(002647)公司公告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仁东控股,证券代码:002647)股票交易价格连续2个交易日(2024年8月19日、20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关注、核实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要求,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进行了必要核实,现对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或补充披露的事项。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2024年5月7日,申请人北京乐橙互娱科技有限公司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州中院”)提交了对公司进行重整及预重整的申请。2024年5月24日,广州中院同意公司预重整,预重整期间为3个月。预重整期间内,公司严格按照临时管理人和广州中院要求稳步推进预重整各项工作,因开展审计评估、投资人招募等工作需时较长,经临时管理人申请,广州中院于2024年8月19日同意延长公司预重整期间至2024年11月24日。目前临时管理人正配合已报名的意向投资人进行尽职调查。在公司预重整期限延长期间,临时管理人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广州中院的要求履行相关职责,公司也将积极配合完成临时管理人及法院的相关工作,根据相关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经向公司管理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询问,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24年7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2024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4-04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业绩预计不存在应修正的情况,公司2024年半年度具体财务数据请以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为准。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披露均以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