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星化学:监事会决议公告
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8日以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唐文荣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沈晓炜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5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