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星化学: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8日以电话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的董事7人,实际出席的董事7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卫东先生主持,监事唐文荣先生、胡肖龙先生、杨玉琴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3年12月29日(星期五)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63)。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