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星化学: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3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4年12月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的董事9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卫东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三期解除限售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