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彦科技: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特别提示:
公司董事张杨先生、王丽娜女士及高级管理人员燕玉光先生、吴笛先生、李全有先生、王威女士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预计为2023年9月18日至2024年3月17日),以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3.4725万股(不超过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397%)。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张杨先生、王丽娜女士及高级管理人员燕玉光先生、吴笛先生、李全有先生、王威女士出具的《股票减持意向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减持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姓名 | 职务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本次拟减持股份数量(股) | 拟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张 杨 | 董事、总经理 | 315,000 | 0.0532% | 78,750 | 0.0133% |
王丽娜 | 董事、副总经理 | 120,000 | 0.0203% | 30,000 | 0.0051% |
燕玉光 | 副总经理 | 220,000 | 0.0372% | 55,000 | 0.0093% |
吴 笛 | 副总经理 | 83,900 | 0.0142% | 20,975 | 0.0035% |
李全有 | 副总经理 | 80,000 | 0.0135% | 20,000 | 0.0034% |
王 威 | 财务总监 | 120,000 | 0.0203% | 30,000 | 0.0051% |
合计 | 938,900 | 0.1587% | 234,725 | 0.0397% |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除吴笛先生减持股份来源于股权激励及任职前二级市场购买外,其他人员减持股份均来源于股权激励。
3、减持方式: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5、减持期间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预计为2023年9月18日至2024年3月17日。减持期间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遵守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相关法规,包括且不限于短线交易、股票交易敏感期、内幕信息等规定。
6、减持股份数量
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234,725股,即不超过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397%;每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数量均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以上股东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承诺正常履行中,未出现违反承诺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性。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市场情况、自身情况及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减持。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
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股票减持意向告知函》。特此公告。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