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彦科技: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9-21  博彦科技(002649)公司公告

股票代码:002649 股票简称:博彦科技 编号:2023-028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67人,可解除限售数量为192.419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252%。

2、本次解除限售股票的上市流通时间为2023年9月22日。

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有关规定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67名激励对象办理相关解除限售事宜,共计解除限售192.419万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2年7月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上述相关议案并对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年7月7日至2022年7月17日,公司在内部OA系统对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股权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或不良反映。2022年7月18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监事会经核查认为,本次列入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3、2022年7月22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2年7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5、2022年9月6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完成了股权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实际向70人授予限制性股票407.35万股,授予价格为5.04元/股。

6、2022年9月7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完成了股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工作,实际向193人授予股票期权

720.13万份,行权价格为10.08元/股。

7、2023年8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1、限售期届满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规定,公司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限制性股票总数的50%。公司已于2022年9月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截至目前,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已届满。

2、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序号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序号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以2021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5%; 或,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公司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为17.11%,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制定的《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良好、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评结果为良好、合格,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可按照本计划规定的比例解除限售,当期未解除限售部分由公司回购注销;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评结果为不合格,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公司将按照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解除限售额度,回购注销当期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 61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良好”,满足100%解除限售条件; 6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满足80%解除限售条件; 3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不满足本次解除限售条件。

综上所述,股权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设定的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相关事项。

三、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因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第一个考核期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将其持有的已获授但不符合本次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5.126万股予以回购注销。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3年9月22日。

2、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67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192.419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3252%。具体如下:

姓名职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张 杨董事、总经理189
姓名职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王丽娜董事、副总经理126
燕玉光副总经理2211
吴笛副总经理83.2
李全有副总经理83.2
王 威财务总监126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业务)人员(61人)327.35154.019
合计(67人)407.35192.419

注:上述激励对象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将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五、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表

单位:股

特此公告。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1日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比例%数量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40,698,4126.88-1,924,19038,774,2226.55
股权激励限售股36,624,9126.19-1,924,19034,700,7225.86
高管锁定股4,073,5000.6904,073,5000.69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50,966,43693.121,924,190552,890,62693.45
三、总股本591,664,8481000591,664,848100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