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彦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特别提示:
1、股东马强先生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持有公司股份29,563,21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5.0506%,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00万股,即不超过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1708%。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马强先生出具的《股票减持意向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减持股东持股情况
1、股东姓名:马强
马强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第一大股东,目前不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
马强先生因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与其他股东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成为当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在该协议于2015年1月到期自动终止后,原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一致行动关系解除。目前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马强先生与公司第一大股东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2、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马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9,563,21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5.0506%。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协议转让、参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前述股份因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以及二级市场增持所得的股份。
3、减持方式: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6、减持股份数量:马强先生本次拟减持股份不超过100万股,即不超过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1708%。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马强先生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的原实际控制人之一的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截至上市之日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马强先生作为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和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票数量占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3、马强先生的其他承诺
马强先生于2017年11月披露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并于2017年12月完成该计划。马强先生承诺于增持期间及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承诺均已履行完毕。马强先生切实履行承诺,不存在违背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减持计划亦未违反上述承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马强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马强先生将严格按照上述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最近二十个交易日中,公司股票价格不存在低于首次公开发行时的股票发行价格的情形;马强先生也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不得减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本次减持计划符合相关要求。
4、马强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第一大股东,也非现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马强先生出具的《股票减持意向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