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彦科技:关于公司副董事长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查股网  2026-09-30  博彦科技(002649)公司公告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副董事长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董事辞职的情况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张杨先生提交的 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张杨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副董事 长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等相关职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张杨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 常运作,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生效。辞职后,张杨先生将不在公司任职。

截至目前,张杨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47,000 股,其离任后将严格遵守《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张杨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对张杨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补选非独立董事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公 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于2026 年9 月28 日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 案》,同意选举燕玉光先生(个人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燕玉光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

司董事的情形。

在燕玉光先生当选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备查文件

1、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9 月30 日

附件:燕玉光先生简历

燕玉光先生,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杭州电子科技大 学计算机应用专业硕士。曾任诺基亚西门子研发管理岗位,2012 年8 月至今供职 于本公司,历任交付经理、总监、高级总监等职务。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燕玉光先生持有公司310,000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524%,与公 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 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因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