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加加: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2023年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2023年年报问询函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7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4]第89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在2024年5月2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及中介机构对《问询函》所涉问题进行逐项落实,为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回复内容更加详实和充分,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预计不晚于2024年5月28日完成对《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具体内容公司已于2024年5月21日披露了《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3 年年报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鉴于《问询函》中涉及的部分资料仍需要进一步补充完善,为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预计不晚于2024年6月4日完成对《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在此期间,公司将加快落实相关工作,争取尽快完成《问询函》回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