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君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21次会议决议公告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4年5月17日下午16:00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独立董事胡宁先生(会计专业人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并推选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胡宁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选举独立董事胡宁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胡宁先生上述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相同。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