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君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2、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上午11:00以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监事会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
4、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有重大影响;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
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2024年10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2024年10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