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君股份: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胡宁本人作为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审慎、独立、客观的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胡宁先生,1989年出生,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现代审计研究所所长,光华会计拔尖人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通讯评议专家,中国政府审计研究中心研究员、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人才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西南财经大学审计监察与风险防控研究中心学术专家,四川新闻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领悦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H股)、公司独立董事(任期2024年6月-2027年6月)。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
4 | 2 | 2 | 0 | 0 | 否 | 1 |
本人于2024年5月17日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报告期,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应出席会议4次,实际出席会议4次,列席股东大会1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了公司董事会,不存在委托出席和缺席情况,认真审阅了董事会会议相关材料,审议议案均发表同意独立意见,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分别担任了公司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报告期,本人在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
本人为会计专业人士的独立董事,积极组织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专题会议及开展相关工作。报告期,对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会计政策变更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相关资料认真审查发表审核意见提交董事会审议。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内部审计结果提出意见,指导内部审计部门有序开展工作,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审阅报告期公司各定期报告及财务信息,对公司开展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意见,加强财务风险控制、提升公司治理,勤勉履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职责。
2、薪酬委员会
本人积极参加董事会薪酬委员会专题会议及开展相关工作。报告期,对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修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形成审核意见提交董事会审议,勤勉履行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委员职责。
3、提名委员会委员
本人积极参加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专题会议及开展相关工作。报告期,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候选人、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岗位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相关资料认真审查发表审核意见提交董事会审议,勤勉履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责。
4、战略委员会
本人积极参加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专题会议及开展相关工作。报告期,对公司注销全资子公司及调整公司组织架构发表审核意见;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生产经营计划、经营目标提出建议,对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的推进及实施检查和监督,勤勉履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责。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公司董事会会议及列席股东大会,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对相关事项作出了合法合规的独立明确判断,对公司重大事项审慎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报告期,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决议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本人未发生行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形,对《管理办法》所列相关事项进行审议的情况如下:
序号 | 发表时间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届次 | 董事会会议届次 | 审核意见事项 | 意见 |
1 | 2024.06.04 |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 | 第五届董事会第22次会议 | 1、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发表审核意见 2、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发表审核意见 | 同意 |
2 | 2024.06.24 |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 | 第六届董事会第1次会议 |
1、对换届推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发表审核意见
2、对换届聘任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审计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发表审核意见
同意 | |||||
3 | 2024.08.26 |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 | 第六届董事会第2次会议 | 1、对2024年半年度对外担保事项发表审核意见 2、对2024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事项发表审核意见 | 同意 |
(四)公司财务业务沟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公司年度报告审计、其他定期报告及相关资料的编制过程中,认真听取公司年度会计决算、报表审计及其他定期报告披露工作安排,并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公司经营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财务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充分的交流和沟通,密切关注年度报告审计工作及其他定期报告披露的安排及进展情况,认真审阅相关资料,积极配合公司定期报告内部审计部门、外部审计机构工作的开展,重视并解决定期报告的有关问题,以确保定期报告全面反映公司真实情况,勤勉的履行了相关责任和义务。
(五)公司现场办公开展工作情况
2024年度,除按规定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外,本人通过公司现场考察、调研、电话等方式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部、内审部门开展交流与沟通,主动详实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定期报告、重大事项等情况,及时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程及进展情况。本人于2024年5月17日选举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报告期本人在公司的现场工作九日,通过不定期获取公司运营情况等资料、听取管理层汇报、与内审部门负责人和外部审计机构等多渠道获取必要的信息,积极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六)履职的其他情况
1、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在日常工作中能利用自己的专业优势,为公司的经营发展、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专业、客观的意见和建议;本人对公司提交董事会和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自己在公司治理、投资者关系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积极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权益。
2、关注和督促公司信息披露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所有投资者公平、及时地获得信息,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督促经营管理和公司治理
本人保持与公司经营管理层的及时沟通,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和治理情况,并对相关重大事项充分发表意见;督促公司及时修订、制订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4、培训和学习
本人积极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及时参加证券监管部门举办的相关培训,加强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四、其他工作情况
报告期,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大会情形,无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情形,忠实勤勉的完成了2024年度工作,积极认真的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2025年,本人将持续学习各监管机构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提升自身履职能力;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为对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及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积极作用;认真履行独立董事应承担的职责,为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提出建议,更好地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公司独立董事胡宁《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
胡 宁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