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新材: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今日收到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常务副总经理金跃国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金跃国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金跃国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金跃国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547,2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1%,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其所持股份将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金跃国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营和健康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公司及董事会对金跃国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一月十二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