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思科:2023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002653 证券简称:海思科 公告编号:2023-102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3年 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69号)核准,公司于2023年2月10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20.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9,133,782.42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90,866,217.5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3年1月16日出具《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XYZH/2022CDAA5B0008)。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预先支付部分发行费用共计307,221,893.63元,使用募集资金对募投项目投入23,000.00元,支付剩余发行费用共计347,766.00元,募集资金账户手续费共计1,863.76元,利息收入2,124,705.26元,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210,000,000.00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80,000,000.00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198,170,181.87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
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协议签署时间和协议主要内容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专用账户的存款
余额列示如下:
序号 |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账号 |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元) |
1 |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河支行 | 1001300001076159 | 187,823,298.25 |
2 | 四川海思科制药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 | 511511360013002393576 | 10,073,018.98 |
3 | 西藏海思科制药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南分行 | 0158000829100034927 | 17,069.80 |
4 | 西藏海思科制药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藏山南分行 | 54050106363600001291 | 256,794.84 |
合计 | 198,170,181.87 |
三、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为了充分发挥公司现有资源的整合优势,进一步优化公司生产布局、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更好满足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确保募投项目地高效开展,考虑未来公司发展战略并结合募投项目实际实施进展及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于2023年2月1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公司“长效口服降血糖新药HSK-7653的中国Ⅲ期临床研究及上市注册项目”及“新型周围神经痛治疗药物HSK-16149胶囊的中国Ⅱ/Ⅲ期临床研究及上市注册项目”在原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海思科制药有限公司的基础上,增加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西藏海思科制药有限公司为募投项目
实施主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1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等媒体的编号为2023-017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三)募集资金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部分发行费用情况出具了《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XYZH/2023CDAA5F0001),公司已用自筹资金人民币307,221,893.63元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部分发行费用。2023年2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预先支付部分发行费用共计307,221,893.63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1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等媒体的编号为2023-018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累计利息收入)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等媒体的编号为2023-047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报告期内,公司已使用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8,000万元。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3年2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1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等媒体的编号为2023-019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的累计现金收益为2,103,720.16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 产品名称 | 受托机构 | 收益类型 | 受托金额 (万元) | 起息日 | 到期日 |
1 | 7天通知存款 | 成都银行 | 保本固定收益型 | 10,000.00 | 2023/2/20 | 2023/3/3 |
2 | 7天通知存款 | 交通银行 | 保本固定收益型 | 1,000.00 | 2023/2/22 | 提前7天通知支取 |
3 | 结构性存款 | 成都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0,000.00 | 2023/3/24 | 2023/4/24 |
4 | 结构性存款 | 成都银行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0,000.00 | 2023/4/28 | 2023/5/28 |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报告期内,除经批准的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于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8月17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1-6月编制单位: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 790,866,217.58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14,450,386.64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14,450,386.64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长效口服降血糖新药HSK-7653的中国Ⅲ期临床研究及上市注册项目 | 否 | 395,120,000.00 | 395,120,000.00 | 140,248,508.40 | 140,248,508.40 | 35.50% | 不适用 | 否 | ||
新型周围神经痛治疗药物HSK-16149胶囊的中国Ⅱ/Ⅲ期临床研究及上市注册 | 否 | 124,066,600.00 | 124,066,600.00 | 124,066,600.00 | 124,066,600.00 | 100.00% | 不适用 | 否 |
项目 | |||||||||||
盐酸乙酰左卡尼汀片的中国上市后再评价项目 | 否 | 56,550,500.00 | 56,550,500.00 | 40,135,278.24 | 40,135,278.24 | 70.97% | 2023.3 | 2,563,375.68 | 不适用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 否 | 245,000,000.00 | 245,000,000.00 | 210,000,000.00 | 210,000,000.00 | 85.71%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否 | 820,737,100.00 | 820,737,100.00 | 514,450,386.64 | 514,450,386.64 | 62.68% | 2,563,375.68 | ||||
超募资金投向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合计 | 820,737,100.00 | 820,737,100.00 | 514,450,386.64 | 514,450,386.64 | 62.68% | 2,563,375.68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无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为了充分发挥公司现有资源的整合优势,进一步优化公司生产布局、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更好满足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确保募投项目地高效开展,考虑未来公司发展战略并结合募投项目实际实施进展及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于2023年2月1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公司“长效口服降血糖新药HSK-7653的中国Ⅲ期临床研究及上市注册项目”及“新型周围神经痛治疗药物HSK-16149胶囊的中国Ⅱ/Ⅲ期临床研究及上市注册项目”在原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海 |
思科制药有限公司的基础上,增加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西藏海思科制药有限公司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1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等媒体的编号为2023-017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部分发行费用情况出具了《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XYZH/2023CDAA5F0001),公司已用自筹资金人民币307,221,893.63元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部分发行费用。2023年2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预先支付部分发行费用共计307,221,893.63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1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等媒体的编号为2023-018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23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累计利息收入)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等媒体的编号为2023-047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报告期内,公司已使用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8,000万元。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2023年2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1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等媒体的编号为2023-019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均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的累计现金收益为2,103,720.16元。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报告期内,除经批准的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