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思科: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关于更换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华泰联合证券作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人,原指定保荐代表人王正睿先生和郑明欣先生具体负责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至2024年12月31日结束。王正睿先生因工作变动,不能继续担任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华泰联合证券委派许超先生(简历见附件)自2023年9月20日起接替王正睿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本次变更后,负责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为许超先生和郑明欣先生。公司董事会对王正睿先生在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保荐发行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特此公告。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9月20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附件:许超个人简历
许超先生:华泰联合证券投资银行部副总监,保荐代表人,曾负责或参与奥精医疗首发上市、艾迪药业首发上市、药明康德首发上市、奥赛康重组上市、爱尔眼科非公开发行、通化东宝非公开发行等项目。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