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思科: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思科”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对海思科进行持续督导培训。2023 年 12 月 22 日,华泰联合证券持续督导小组完成了对海思科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会办公室人员的培训工作,特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培训工作报告。
一、培训和交流的对象
海思科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中层管理人员、以及董事会办公室人员。
二、培训及交流时间
2023年12月22日,华泰联合证券持续督导小组对海思科参与培训人员以现场、线上参会的方式进行了集中培训和交流。
三、培训的内容及效果总结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会办公室人员通过现场、线上培训与发送学习资料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结合法规与案例,重点讲解了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减持规定解读及近年监管案例分享。通过对该部分内容的学习,公司相关人员对上市公司规范治理法规体系与监管要求有了更深刻全面的了解。本次培训范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培训期间,接受培训的人员均认真配合保荐机
构的培训工作,并积极进行交流沟通,保证了本次培训的顺利开展。本次培训达到了预期的目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许 超 郑明欣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