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思科: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4年6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21日以传真方式送达。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董事5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俊民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全体董事经过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借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因公司经营周转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南分行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申请办理授信业务,额度分别为人民币贰亿元和人民币壹亿元,期限均为贰年,授信项下信用业务品种均为流动资金借款,并同意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具体信用业务。
二、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6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