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思科: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
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有关要求,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2024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人,注册会计师1,78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3年度业务收入为40.4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入为30.1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96亿元。2023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4家,收费总额4.56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3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0次。5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王庆先生,200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
告超过5家。
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石柱先生,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10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顾宏谋女士,200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1家。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质量管理水平
1、项目咨询
2024年年报审计过程中,信永中和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公司财务中心等相关部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2、意见分歧解决
信永中和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
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4年年报审计过程中,信永中和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3、项目质量复核
审计过程中,信永中和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技术复核。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主要包括对所有工作底稿执行详细复核,以及由经验丰富的审计小组成员执行第二层次复核。详细复核和第二层次复核的重点为所开展审计工作的充分性、财务报表的公允列报以及审计报告的适当性。
4、项目质量检查
信永中和质控部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信永中和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其他监控活动。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
三、具体工作方案
2024年报审计过程中,信永中和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研发费用资本化与费用化的确认、成本核算、资产减值、所得税费用、金融
工具、关联方交易、租赁业务及合并报表等。
信永中和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
四、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信永中和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项目负责合伙人均由资深审计服务合伙人担任,现场负责经理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
五、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事务所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信永中和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六、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信永中和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截至2024年末,信永中和投保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七、2024年度审计工作开展情况
2024年度,信永中和严格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4年年报工作安排,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2024年12月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同时,信永中和对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相应专项报告。经审计,信永中和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信永中和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八、总体评价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信永中和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小组人员的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关键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及时、充分的沟通,按时完成2024年度审计工作,审计程序规范、有效,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