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思科:关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补充通知的公告

查股网  2026-04-27  海思科(002653)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653证券简称:海思科公告编号:2026-046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

补充通知的公告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知的公告》。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收到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王俊民先生《关于提请董事会增加2025年年度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提出增加临时议案《关于延长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会审议,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经核查,王俊民先生现直接持有本公司35.68%的股份,其提案内容未超出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且提案程序亦符合《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为了提高股东会审议效率,公司董事会决定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除增加议案外,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知的公告》列明的其他事项不变,现对该通知进行补充更新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6日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2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6年4月2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2)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四川海思科制药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成都市温江区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开发园百利路136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提案类型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非累积投票提案
2.00《2025年度财务报告》非累积投票提案
3.00《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非累积投票提案
4.00《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5.00《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薪酬方案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6.00《关于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7.00《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8.00《关于与AbbVie签署Nav1.8抑制剂授权许可协议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9.00《关于延长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0《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议案五涉及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2026年4月2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3、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此外,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就2025年工作情况进行述职。

三、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书面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4月29日(9:30—11:30、13:30—15:30)。

3、登记地点:成都市温江区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开发园百利路136

号。

4、联系方式

(1)联系人:郭艳

(2)电话:028-67250551

(3)传真:028-67250553

(4)电子邮箱:haisco@haisco.com

(5)联系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开发园百利路136号。

(6)邮编:611130

5、谢绝未在上述指定登记时间内按照上述指定登记方式登记的股东(或代理人)参加现场会议。

6、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53”,投票简称为“海思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5月06日的交易时间,即当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5月06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5月06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0《2025年度财务报告》
3.00《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00《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5.00《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6.00《关于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7.00《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
8.00《关于与AbbVie签署Nav1.8抑制剂授权许可协议的议案》
9.00《关于延长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10.00《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委托人股票账户:

受托人签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

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注:1、说明: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

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2、授权委托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单位委托须加盖公章。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