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思科: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关于回购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 9 月1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注销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 议案业经公司于2026 年9 月29 日召开的2026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 会审议通过。
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1 名原激励对象王*因个人原 因离职,公司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490,000 股限制性股票。公司总股本将由1,140,892,480 股减少至 1,140,402,480 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140,892,480 元变更为人民 币1,140,402,480 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 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 日内,有权凭有效 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要求公司提供相应 的担保。债权人如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关担保的,应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 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 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 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债权申报,具体 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6 年9 月30 日至2026 年11 月13 日(工作日 9:00-12:00、13:00-17:00);
2、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1)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 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 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 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 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 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 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百利路 136 号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611130
联系电话:028-67250551
电子邮箱:haisco@haisco.com
4、其他:
以现场递交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收到相关资料为准;以 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 报债权”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邮箱收到相 应文件日为准,文件标题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9 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