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润科技: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外部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654 证券简称:万润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4号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外部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外部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概述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润科技”)分别于2024年4月25日、2024年5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外部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合作方等外部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6亿元(不含已生效未到期的额度),综合授信额度项下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承兑汇票及贴现、融资性保函、票据池、信用证、融资租赁、外汇衍生产品等,该额度可滚动循环使用;同意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10亿元、公司及子公司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下(含)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7亿元、公司及子公司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3亿元;在前述预计担保总额度范围内,各主体之间的担保额度可以调剂使用;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对同一授信业务提供的担保额度不重复计算;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该额度可滚动循环使用。在年度总授信及担保总额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裁办公会审批具体授信及担保事宜、在上述担保总额度范围内对公司向子公司、子公司向公司及子公司向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进行调剂,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经合法授权的代理人办理授信和担保事宜。本次授权事项的授权期限与本次综合授信及担保额度议案有效期一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2024年5月21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及
子公司向银行等外部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7号)、《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号)。
二、授信及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恒润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润光电”)近日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东莞分行”)签署了《综合授信协议》,恒润光电向浙商银行东莞分行申请人民币3,000万元最高授信额度,期限1年。同时,公司与浙商银行东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由公司为恒润光电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向浙商银行东莞分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任一时点公司向浙商银行东莞分行提供担保的融资本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具体担保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恒润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润光电”)近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东莞分行”)签署了《额度授信合同》,恒润光电向兴业银行东莞分行申请人民币4,000万元最高授信本金额度,期限1年。同时,公司与兴业银行东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由公司为恒润光电本次申请综合授信本金额度向兴业银行东莞分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任一时点公司向兴业银行东莞分行提供担保的融资本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具体担保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万润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润新能源”)近日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深圳分行”)签署了《借款合同》,万润新能源向北京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人民币1,600万元固定资产贷款,期限10年。同时,公司与北京银行深圳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由公司为万润新能源本次申请固定资产贷款向北京银行深圳分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任一时点公司向北京银行深圳分行提供担保的融资本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600万元,具体担保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日上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上光电”)近日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深圳分行”)签署了《最高额融资合同》,日上光电向华夏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人民币1,000万元最高融资额度,期限1年。同时,公司与华夏银行深圳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由公司为日上光电本次申请最高额融资额度向华夏银行深圳分行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任一时点公司向华夏银行深圳分行提供担保的融资本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具体担保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上述融资和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并已经公司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广东恒润光电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0年5月17日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20,3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西二路2号法定代表人:刘平股权结构:公司持有100%股权,系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从事LED元器件封装和照明应用业务。恒润光电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 |
资产总额(元) | 945,361,462.36 | 789,543,955.59 |
负债总额(元) | 578,405,797.57 | 443,964,175.30 |
净资产(元) | 366,955,664.79 | 345,579,780.29 |
项目 | 2023年度(经审计) | 2022年度(经审计) |
营业收入(元) | 434,199,432.64 | 466,884,856.41 |
利润总额(元) | 21,578,735.68 | 17,415,307.07 |
净利润(元) | 21,375,884.50 | 17,859,856.97 |
上述被担保人无外部评级,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深圳万润新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2年8月15日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凤凰社区光侨大道2519号万润大厦801法定代表人:张炜股权结构:公司持有100%股权,系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从事综合能源服务。
万润新能源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 |
资产总额(元) | 523,884,255.85 | 11,667,939.58 |
负债总额(元) | 492,394,628.14 | 3,295,644.96 |
净资产(元) | 31,489,627.71 | 8,372,294.62 |
项目 | 2023年度(经审计) | 2022年度(经审计) |
营业收入(元) | 1,395,002.26 | 0 |
利润总额(元) | -22,880,824.24 | -1,627,705.38 |
净利润(元) | -16,882,666.91 | -1,627,705.38 |
上述被担保人无外部评级,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深圳日上光电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7年3月30日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5,1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凤凰社区光侨大道2519号万润大厦701北侧1楼至8楼法定代表人:黄钢股权结构:公司持有100%股权,系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从事LED广告标识照明和灯带照明业务。日上光电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 |
资产总额(元) | 480,995,574.61 | 407,070,417.63 |
负债总额(元) | 209,332,280.02 | 139,070,713.27 |
净资产(元) | 271,663,294.59 | 267,999,704.36 |
项目 | 2023年度(经审计) | 2022年度(经审计) |
营业收入(元) | 238,676,733.74 | 186,313,588.19 |
利润总额(元) | 2,126,473.31 | 236,707.50 |
净利润(元) | 3,663,590.23 | 1,582,150.63 |
上述被担保人无外部评级,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浙商银行东莞分行《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债权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债务人:广东恒润光电有限公司保证人: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具体内容以签订的合同为准。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具体内容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二)公司与兴业银行东莞分行《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债务人:广东恒润光电有限公司保证人: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具体内容以签订的合同为准。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具体内容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三)公司与北京银行深圳分行《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债权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债务人:深圳万润新能源有限公司保证人: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及按主合同约定取得债权人地位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分支机构)的全部债权,包括主债权本金(币种)人民币壹仟陆佰万元整以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评估/鉴定等处置费用、律师费用、调查取
证费用、差旅费及其他合理费用)等其他款项。具体内容以签订的合同为准。保证期间: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含约定期限届满以及依照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前到期,下同)之日起三年。具体内容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四)公司与华夏银行深圳分行《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债权人(乙方):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债务人:深圳日上光电有限公司保证人(甲方):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鉴定费、评估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等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具体内容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保证期间:三年。具体内容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处于有效期内的担保总额为26.20亿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5.72亿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7.31%;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0元。上述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之情形。
六、备查文件
1.恒润光电与浙商银行东莞分行《综合授信协议》;
2.公司与浙商银行东莞分行《最高额保证合同》;
3.恒润光电与兴业银行东莞分行《额度授信合同》;
4.公司与兴业银行东莞分行《最高额保证合同》;
5.万润新能源与北京银行深圳分行《借款合同》;
6.公司与北京银行深圳分行《保证合同》;
7.日上光电与华夏银行深圳分行《最高额融资合同》;
8.公司与华夏银行深圳分行《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