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达电声: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5-03-12  共达电声(002655)公司公告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3月11日(星期二)下午14:00-16: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3月1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3月1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会议地点: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凤山路68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4、主持人:董事长梁龙先生

5、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88人,代表股份50,066,9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907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46,979,9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5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84人,代表股份3,087,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75%。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84人,代表股份3,087,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7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84人,代表股份3,087,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75%。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和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9,414,5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969%;反对56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23%;弃权8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3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8662%;反对56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3641%;弃权8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697%。

表决结果:通过,邱士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以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三月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