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达电声: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5-04-25  共达电声(002655)公司公告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24日(星期四)下午14:00-16: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2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2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会议地点: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凤山路68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4、主持人:董事长梁龙先生

5、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

公司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17人,代表股份78,917,2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921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46,979,9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5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13人,代表股份31,937,3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71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13人,代表股份31,937,3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71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13人,代表股份31,937,3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715%。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和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78,464,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69%;反对38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99%;弃权6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485,0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838%;反对38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105%;弃权6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57%。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2、《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78,455,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55%;反对37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94%;弃权8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5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476,0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556%;反对37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845%;弃权8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99%。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3、《202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78,455,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47%;反对38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96%;弃权7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475,4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537%;反对38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099%;弃权7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64%。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4、《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78,455,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45%;反对38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86%;弃权7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475,2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531%;反对38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074%;弃权7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95%。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5、《关于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无锡韦感半导体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46,848,015股)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31,612,1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746%;反对37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96%;弃权7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480,2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688%;反对37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845%;弃权7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67%。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6、《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8,445,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019%;反对37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94%;弃权9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465,3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221%;反对37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845%;弃权9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34%。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7、《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8,457,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77%;反对38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86%;弃权7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477,8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612%;反对38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074%;弃权7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14%。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8、《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8,448,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056%;反对38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96%;弃权8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468,2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312%;反对38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099%;弃权8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89%。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9、《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8,436,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913%;反对38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15%;弃权9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7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456,9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958%;反对38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146%;弃权9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96%。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10、《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8,458,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81%;反对38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36%;弃权69,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478,1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622%;反对38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196%;弃权6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82%。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1、《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联股东傅爱善(持有公司股份98,300股)、杨志勇(持有公司股份31,100股)、杜程程(持有公司股份2,500股)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78,321,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109%;反对39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02%;弃权7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473,2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468%;反对39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340%;弃权7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92%。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12、《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8,216,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117%;反

对63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91%;弃权7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236,3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051%;反对63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745%;弃权7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04%。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以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