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达电声: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查股网  2026-07-31  共达电声(002655)公司公告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5月15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55,500万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共达(浙江)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树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9,5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浙江豪晨半导体有限公司、GettopTechnology(Malaysia)Sdn.Bhd.(以下简称“马来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公司于2026年7月7日、7月24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的议案》。在原有对子公司担保额度不变的前提下,新增对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共达(香港)电声有限公司担保额度人民币7,000万元,同时将原有的担保范围调整为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授信、信托、融资租赁、保理等金融机构信贷业务及为子公司向供应商采购货物时使用供应商信用额度及信

用账期等日常经营需要时为相关主体提供担保;担保方式调整为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银行保函/信用证等。

二、本次担保进展情况近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坊子支行(以下简称“建行坊子支行”)签署了《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本最高额权利质押项下担保责任的最高限额为美元壹佰万元整,在此限额范围内,为控股子公司马来公司在2026年7月27日至2027年7月24日期间(下称“债权确定期间”)与建行坊子支行签订的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外汇资金借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合同、出具保函协议及其他法律性文件(在债权确定期间签订的上述合同、协议及/或其他法律性文件下称“主合同”)等一系列债务提供最高额权利质押担保,担保义务以上述质押合同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且该笔质押所关联的所有债务结清为截止。

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GETTOPTECHNOLOGY(MALAYSIA)SDN.BHD.

1、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共达科技(马来西亚)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号:L2023LI08431

公司类型:私人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5,076,000林吉特

注册地址:马来西亚柔佛州新山市淡杯工业区淡杯路85号

经营范围:其他电子应用部件的进出口、消费电子产品的制造、其他电子应用部件的制造

2、股权结构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马来公司为公司二级子公司。

4、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科目2026年6月30日2025年12月31日
总资产10,075.019,981.69
总负债4,087.562,791.21
股东权益5,987.457,190.48
科目2026年1-6月2025年度
营业收入1,996.68680.63
利润总额-982.33-1,432.93
净利润-982.33-1,444.59

5、其他说明截至本公告日,马来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保证人: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坊子支行保证范围:本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

证券代码:002655证券简称:共达电声公告编号:2026-060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保证方式:存单质押担保担保金额:美元壹佰万元整(人民币陆佰捌拾万元整)担保期限:《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且该笔质押所关联的所有债务结清为截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满足公司各业务板块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无逾期担保事项,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控制范围之内。其他股东持股比例较低,故未提供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该事项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已发生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50,68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3.0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行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公司与建行坊子支行签订的《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

特此公告。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三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