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摩登: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所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仔细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公司于2023年3月15日、2023年3月31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终止合作的议案》,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不再担任公司2022年报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经过与会计师事务所多轮沟通,公司拟聘任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2022年报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聘任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仉鹏、裘爽、陈凯敏
2023年4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