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关于对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
监管函
公司部监管函〔2023〕第 118 号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30日,你公司披露的《2022年年度业绩预告》显示,预计公司2022年实现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1,680.00万元至-1,120.00万元。你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显示,2022年公司实现净利润-4,140.12万元。你公司业绩预告披露的预计净利润与经审计净利润差异较大。2023年6月30日,你公司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显示,2021年你公司少计提澳门店铺存货跌价准备、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嘉远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减值准备,对2021年财务报表进行追溯重述,调减报告期内净利润1,876.5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7,693.74万元。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
订)》第1.4条、第2.1.1条、第5.1.3条。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2023年7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