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摩登: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656 证券简称:ST摩登 公告编号:2023-087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ST摩登 | 股票代码 | 002656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翁文芳 | |||
办公地址 |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光谱中路23号A1栋 | |||
电话 | 020-87529999 | |||
电子信箱 | investor@modernavenue.com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157,347,602.08 | 122,249,995.26 | 28.7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9,132,818.05 | 66,655,827.97 | -158.7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46,120,799.96 | -39,883,910.63 | -15.6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33,821,266.58 | 721,750.06 | 4,586.01%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549 | 0.0935 | -158.72%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549 | 0.0935 | -158.7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8.03% | 8.51% | -16.54%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693,765,249.99 | 790,328,074.33 | -12.2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471,411,435.32 | 505,859,010.23 | -6.81%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2,026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广州普慧源贸易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8.90% | 63,409,343 | 0 | 0 | |||
翁华银 | 境内自然人 | 3.62% | 25,765,574 | 25,765,574 | 冻结 | 25,765,574 | ||
江德湖 | 境内自然人 | 3.62% | 25,765,574 | 25,765,574 | 冻结 | 25,765,574 | ||
李恩平 | 境内自然人 | 3.29% | 23,446,674 | 23,446,674 | 冻结 | 23,446,674 | ||
广州瑞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55% | 18,178,814 | 0 | 冻结 | 18,178,814 | ||
何琳 | 境内自然人 | 2.53% | 18,035,902 | 18,035,902 | 冻结 | 18,035,902 | ||
韩远荣 | 境内自然人 | 2.25% | 16,000,000 | 0 | ||||
广东佳盟商贸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22% | 15,827,112 | 0 | ||||
广州瑞德金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41% | 10,048,565 | 10,048,565 | 冻结 | 10,048,565 | ||
嘉远新能源投资(广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11% | 7,942,605 | 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林永飞持有瑞丰集团70%股权,林永飞、何琳、翁华银、李恩平、广州瑞德金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一致行动人,广州普慧源贸易有限公司与嘉远新能源投资(广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一致行动人。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广州瑞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股份11,522,800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立案调查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3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擅自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名义进行违规担保的事项2018年12月20日,澳门国际银行广州分行与控股股东关联方花园里公司签订《综合授信合同》一份,澳门国际银行广州分行向花园里公司授予人民币1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期限为2018年12月20日至2019年12月20日。2018年12月20日,控股股东伙同澳门国际银行广州分行擅自以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连卡福名义与澳门国际银行广州分行签订《存单质押合同》(以下称为“《存单质押合同二》”)一份,约定以广州连卡福存于澳门国际银行佛山支行金额为人民币10,310万元的定期存款(存款期限为2018年12月20日至2019年3月20日)为上述《综合授信合同》项下的相关债务提供担保。经查,澳门国际银行广州分行及佛山支行已于2019年8月20日擅自扣划了广州连卡福所持大额存单,划扣金额为人民币 103,863,933.17元,于2019年8月21日转回3,222,266.50元,实际划扣金额为100,641,666.67元。公司已经针对该事项提起诉讼,该案件一审判决连卡福公司应当向澳门国际银行承担不超过花园里公司不能清偿债务的二分之一的赔偿责任,公司提起上诉。该案件于2022年4月二审判决:(1)撤销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粤01民初1246号民事判决;(2)澳门国际银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广州连卡福返还70,449,166.67元并支付资金占用费;(3)驳回广州连卡福其他诉讼请求。
2022年8月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72),澳门国际银行向广东高院发送《再审申请书》,其因不服广东高院二审判决,依法提起再审申请。2023年6月2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广东高院裁决驳回澳门国际银行的再审申请。
(三)公司控股股东资金占用事项
公司分别于2019年9月23日、2020年4月24日、2020年5月8日、2020年5月27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7)、《关于新发现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44)、《关于新发现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56)、《关于新发现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66),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及子公司资金余额为24,193.38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7.83%。 由于瑞丰集团已被法院宣告破产,公司将积极通过资产重组等方式引入战略股东,妥善解决上述资金占用问题,以消除对公司的影响。2018年12月20日,公司控股股东瑞丰集团的关联方主体广州花园里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园里公司”)与澳门国际银行签订《综合授信合同》一份,澳门国际银行向花园里公司授予10,000万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期限为2018年12月20日至2019年12月20日。同日,控股股东瑞丰集团以广州连卡福名品管理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连卡福”)名义与澳门国际银行签订《存单质押合同》一份,约定以广州连卡福存于澳门银行佛山支行金额为10,310万元的定期存款(存款期限为2018年12月20日至2019年3月20日)为上述《综合授信合同》项下的相关债务提供担保。2019年8月21日,公司业务过程中发现广州连卡福所持大额存单已被澳门国际银行佛山支行划扣,划扣金额为103,863,933.17元。公司就上述违规担保事项提起诉讼,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再审裁决公司承担30%补充赔偿责任,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因而形成花园里公司对上市公司的资金占用3,019.25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存在对上市公司的资金占用合计27,212.63万元,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3.79%。除上述以前年度发生的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外,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
公司于2023年5月29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的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林永飞先生于2023年5月25日与一致行动人何琳、一致行动人翁华银、广州瑞德金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协议生效后,林永飞先生及一致行动人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合计111,475,529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5.65%。本次表决权委托协议生效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五)公司控股股东被动减持计划的情况
详见《2023年半年度报告》第六节第十项“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