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摩登: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1-19  ST摩登(002656)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656 证券简称:ST摩登 公告编号:2024-008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18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并已于2024年1月10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监事。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顺利完成了换届选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1日、2024年1月1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公司于2024年1月1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设立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选举其组成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议案》选举产生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6)、《关于聘任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公司于2024年1月18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产生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7)。现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相关人员简历见附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公司董事会成员

1、非独立的董事:林毅超先生(董事长)、翁文芳女士、魏勇先生、张海为先生(职工代表董事)。

2、独立董事:黄淑英女士、裘爽女士、陈凯敏先生。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

(1)战略委员会:林毅超先生(召集人)、魏勇先生、黄淑英女士。

(2)审计委员会:陈凯敏先生(召集人)、张海为先生、裘爽女士。

(3)提名委员会:黄淑英女士(召集人)、翁文芳女士、裘爽女士。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裘爽女士(召集人)、林毅超先生、陈凯敏先生。

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1、职工代表监事:麦颖贤女士(监事会主席)

2、股东代表监事:陈越越女士、林志婷女士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总经理:林毅超先生

2、副总经理:翁文芳女士、魏勇先生

3、董事会秘书:翁文芳女士

4、财务总监:邱军先生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20-87529999

传真:020-37883955

邮政编码:510663

通信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光谱中路23号A1栋16层

电子邮箱:investor@modernavenue.com

四、备查文件

1、《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月19日

附件:第六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历林毅超先生,中国国籍,1990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19年8月至今,就职于本公司,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林毅超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林永飞先生的女婿,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为第六届非独立董事翁文芳女士表亲的配偶,为第六届非独立董事魏勇先生表亲的配偶;林毅超先生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处分。林毅超先生勤勉尽职,公司已于2023年6月30日披露上述报告,降低影响,聘请该候选人不会影响公司规范运作。除上述情况外,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翁文芳女士,中国国籍,1986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9年7月至今就职于本公司,现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翁文芳女士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通过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卡奴迪路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2股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林永飞先生的外甥女;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为非独立董事林毅超配偶的表亲,为非独立董事魏勇先生的表亲;翁文芳女士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处分。翁文芳女士勤勉尽职,公司已于2023年6月30日披露上述报告,降低影响,聘请该候选人不会影响公司规范运作。除上述情况外,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魏勇先生,中国国籍,1988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9年4月至今任职于本公司,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魏勇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林永飞先生的外甥;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为非独立董事林毅超先生配偶的表亲,为非独立董事翁文芳女士的表亲;魏勇先生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处分。魏勇先生勤勉尽职,公司已于2023年6月30日披露上述报告,降低影响,聘请该候选人不会影响公司规范运作。除上述情况外,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张海为先生,中国国籍,1991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21年5月至今就职于本公司,现任公司职工董事、品牌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张海为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亦不存在关联关系。张海为先生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处分。张海为先生勤勉尽职,公司已于2023年6月30日披露上述报告,降低影响,聘请该候选人不会影响公司规范运作。除上述情况外,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黄淑英女士,中国香港籍,1986年出生,除中国香港外,无其他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百捷物流(厦门)发展有限公司法务总监。黄淑英女士拥有多年法务工作经验,熟悉公司资本运作体系的工作流程和建设。黄淑英女士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结业证书。

黄淑英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是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的“失信被执行人”。裘爽女士,中国国籍,1989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之禺(上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合伙人。曾任上海万加暄宜咨询管理中心副总经理、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南通华夏飞机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法务总监,国泰君安证券天津分公司客户经理。裘爽女士拥有多年企业管理经验,曾重点负责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及合规体系提升,企业IPO、挂牌、股权融资与对外投资项目。持有上交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新三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证券从业资格证、法律从业资格证、管理会计中级证书。已获得深交所、上交所独立董事培训结业证书。裘爽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是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的“失信被执行人”。

陈凯敏先生,中国国籍,1984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现任上海大策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规风控总监,曾任职于上海永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投资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国际二部和上海梵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陈凯敏先生拥有丰富的IPO公司审计、外资公司审计,以及对外投资财务尽职调查经历,持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证。陈凯敏先生已取得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结业证书。陈凯敏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是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的“失信被执行人”。麦颖贤女士,中国国籍,1995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8年9月至今就职于本公司,现任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国际品牌部总监。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麦颖贤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麦颖贤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陈越越女士,中国国籍,1993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18年7月至今,就职于本公司,现任公司监事、法务。陈越越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陈越越女士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处分;陈越越女士勤勉尽职,公司已于2023年6月30日披露上述报告,降低影响,聘请该候选人不会影响公司规范运作。除上述情况外,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林志婷女士,中国国籍,1988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20

年3月至今,就职于本公司,现任公司监事、电商运营经理。林志婷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林志婷女士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处分;林志婷女士勤勉尽职,公司已于2023年6月30日披露上述报告,降低影响,聘请该候选人不会影响公司规范运作。除上述情况外,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邱军先生,中国国籍,1972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在蓝月亮集团、卓越教育集团、中国华南职业教育集团等公司担任集团财务总监或首席财务官,曾任广东奇化(000523.SZ红棉股份下属企业)董事会秘书兼金融资本总经理,具备30余年的企业财务管理实战经验,主要负责公司战略规划、投资并购、体系建设、系统完善、组织优化等工作。曾获得中级会计师证和注册会计师全科合格证。

邱军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