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摩登:关于收到广东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决定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5-11  ST摩登(002656)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656 证券简称:ST摩登 公告编号:2024-047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广东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决定暨风险提示的

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九章第四节,若公司未能按照责令改正要求在六个月内清收24,193.38万元被占用资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交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公司的退市风险。

2、为完成整改,公司须清收全部被原控股股东占用的资金。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广东证监局关于对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瑞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4〕43号)(以下简称“责令改正措施”)。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责令改正措施的内容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瑞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月,我局向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摩登或公司)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1号)。根据处罚决定书查明的事实,2018年12月至2019年8月,ST摩登未经决策审批或授权程序,累计向广州瑞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丰集团)提供非经营性资金约24,691.21万元。根据公司2024年4月29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截至2023年年报披露日,瑞丰集团占用ST摩登资金余额24,193.38万元。

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会公告〔2018〕

29号)第七十条第二款、《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第二十三条规定,我局决定对ST摩登、瑞丰集团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ST摩登应采取积极措施清收全部被占用的资金,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瑞丰集团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积极筹措偿还占用ST摩登的资金。你们应认真汲取教训,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所有占用资金应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归还,并在整改完成后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实现真整改、全面整改。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公司采取清收占款措施的情况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公司已于2022年11月10日持申报材料向管理人进行了债权申报,并披露了《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破产清算管理人申报债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3),申报债权总额为人民币321,063,002.08元,最终债权金额以法院裁定金额为准。2023年7月1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被法院裁定宣告破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3),公司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查询获悉,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宣告公司控股股东广州瑞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2023年9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第四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4),会议确认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债权本息合计210,193,781.42元人民币;新增确认广州摩登大道贸易有限公司、山南卡奴迪路商贸有限公司债务本息合计28,028,256.51元人民币;不予确认广州连卡福名品管理有限公司债务本息合计43,542,612.93元人民币。公司已向管理人申请复核,提交《债权审查意见表》并提交相关书面证据材料。管理人将对债权人所提出的异议事项进行复核,并将书面复核结果通知异议人。公司持续关注并督促破产管理人确认债权。

三、重大风险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九章第四节,若公司未能按照责令改正要求在六个月内清收24,193.38万元被占用资金的,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交所将对公司

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交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公司的退市风险。

2、为完成整改,公司须清收全部被原控股股东占用的资金。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