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摩登:关于股东权益变动进展暨重大风险提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56 证券简称:ST摩登 公告编号:2024-107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进展暨重大风险提示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司法强制过户后,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制权不会发生变更,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林永飞先生;
2、本次司法强制过户为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证券”)申请抵偿被执行人李恩平、何琳、江德湖个人所欠债务,与公司需清收被原控股股东广州瑞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占用资金24,193.38万元的事项无关,请投资者充分关注公司股票可能退市的风险;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原控股股东广州瑞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丰集团”)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余额为24,193.38万元。公司于2024年5月11日披露的《关于收到广东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决定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九章第四节,若公司未能按照责令改正要求在六个月内清收24,193.38万元被占用资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交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4、恒泰证券作为受让方需遵守承诺如下:
4.1股东李恩平承诺自2022年5月30日起至2025年5月29日止,自愿锁定其持有的公司股票,不主动减持该部分股票。2022年5月25日何琳、江德湖出具了《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基于对公司可持续发展的信心及对公众股东负责的态度,上述股东承诺自2022年5月25日起至2025年5月24日止,自愿锁定其持有的公司股票,不主动减持该部分股票。若违反上述承诺,上述股东将减持股份的全部所得上交公司,并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
4.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规定,股票受让方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4.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承诺人作出股份限售等承诺的,其所持股份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原因发生非交易过户的,受让方应当遵守原股东作出的相关承诺。
4.4因被强制过户等导致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相关股东还应当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等义务。
一、权益变动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获悉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李恩平持有的23,446,6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9%)、公司股东江德湖所持有的25,765,574股股票及现金红利、股东何琳所持有的1,120万股和转增672万股股票及红利已被司法强制过户给恒泰证券。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2日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解除质押、司法强制过户暨持股变动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5)、《关于公司股东权益变动暨第一大股东被动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106)。
上述权益变动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恒泰证券需履行权益变动的报告和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董事会成员暂未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对公司日常的经营管理不会产生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后,恒泰证券将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上市公司独立经营的能力不会受到影响。
三、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特此公告。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