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金占用整改情况的关注函
关于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金占用
整改情况的关注函
公司部关注函〔2024〕第112号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0日,你公司披露的《关于广东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决定暨风险提示的公告》显示,截至2023年年报披露日,广州瑞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丰集团”)非经营性占用你公司资金余额24,193.38万元,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决定对你公司、瑞丰集团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所有占用资金应当在六个月内归还。2024年10月31日,你公司披露的《关于收到广东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决定后的进展暨风险提示的
公告》显示,目前你公司清收被占用资金无实质性进展。
此外,你公司前期披露的公告显示,你公司实际控制人林永飞已是失信状态,原控股股东瑞丰集团已破产清算,存在无法筹措资金全额偿还资金占用款的风险;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证券”)因申请抵偿李恩平、何琳、江德湖个人债
务被动成为你公司第一大股东,与你公司清收被占用资金的事项无关。
广东监管局对你公司的责令整改期限将于2024年11月10日届满,若你公司未在剩余期间完成整改,并同步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认定你公司已完成整改的专项核查意见等证明文件,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8.6条等规定,我所自2024年11月11日起对你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停牌后两个月仍未完成整改的,我所将对你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我所将决定终止你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请你公司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责令改正措施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清收全部被占用的资金,切实整改到位,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及时披露被占用资金的清收进展,充分提示因无法按照要求清收全部占款而存在的股票停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等退市相关风险。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2024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