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摩登: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查股网  2025-03-06  *ST摩登(002656)公司公告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及清偿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司农专字[2025]25000800025号

目 录

报告正文………………………………………………………1-3

附件:

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4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偿情况表 ..……...5

关于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的专项说明

司农专字[2025]25000800025号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登大道”或“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及《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偿情况表》(以下简称“资金占用清偿情况表”)。

一、管理层的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的规定,摩登大道公司管理层编制了后附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及资金占用清偿情况表。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是摩登大道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摩登大道公司管理层编制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及资金占用清偿情况表发表专项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和《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9号——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资金占用及其审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及资金占用清偿情况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专项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其他事项

我们提请报告使用者关注,我们未对摩登大道公司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我们仅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及《广东证监局关于对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瑞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4】 43号) 中确认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金额 24,193.38万元的清偿情况进行审核,我们不对除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外的其他事项进行审核。

四、审计结论

如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及资金占用清偿情况表所述,摩登大道公司2024年12月31日及2025年2月28日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分别为22,193.38万元及0.00万元,2024年11月21日至2025年2月28日期间已收到代偿资金24,193.38万元,截止2025年2月28日原控股股东瑞丰集团及其关联方、现控股股东普慧源及其关联方均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其他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我们认为,后附的摩登大道管理层编制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及资金占用清偿情况表如实反映了摩登大道公司2024年12月31日、2025年2月28日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及2024年11月21日至2025年2月28日期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偿情况。

本专项审核报告仅供摩登大道公司核实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附件一: 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附件二: 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偿情况表

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姚静
中国注册会计师:朱林
中国 广州二○二五年三月五日
公司法定代表人:
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注释1非经营性占用的形成原因及披露情况 公司自查原控股股东广州瑞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丰集团”)因流动资金匮乏以前年度占用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24,691.21 万元,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9 月 23 日、2020 年 4 月 24 日、2020 年 5月 8 日、2020 年 5 月 27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7)、《关于新发现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44)、《关于新发现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56)、《关于新发现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66)等相关公告将前述资金占用情况予以披露。 根据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1 号)及《广东证监局关于对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瑞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4】 43号),明确了2018 年12月至2019年8月,公司未经决策审批或授权程序,累计向瑞丰集团提供非经营性资金约24,691.21万元。 瑞丰集团于2019年12月至2021年5月陆续还款497.83万元,截止2024年1月1日,瑞丰集团占用公司及子公司的资金余24,193.38 万元未归还。
注释2非经营性占用情况 截止2025年2月28日,瑞丰集团已通过代偿方式完成对公司及子公司24,193.38万元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清偿,原控股股东瑞丰集团及其关联方、现控股股东普慧源及其关联方均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其他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
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偿情况表
当年新增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原因、责任人追究及董事会拟定采取措施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未能按计划清偿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原因、责任追究情况及董事会拟定采取的措施说明
注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偿还方式 1、广州普慧源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慧源”)、广州汇琪晓程商贸有限公司与公司签署了《协议书》,根据协议书内容,由普慧源代替公司原控股股东瑞丰集团偿还对公司债务。2024年11月21日,公司银行账号收到由广州汇琪晓程商贸有限公司支付的2,000.00万元代偿款。 2、普慧源、锐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洋集团”)与公司对上述剩余款项进行协商并签署《协议书》,根据协议书内容,由普慧源指定锐洋集团向摩登大道公司支付22,193.38万元。2025年1月6日、2025年1月17日及2025年1月21日,公司银行账号分别收到由锐洋集团支付的12,193.38万元、6,000.00万元及4,000.00万元代偿款,共计22,193.38万元。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