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迪龙: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6日(星期二)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远程视频与现场会议结合的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敖小强先生主持。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2月5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和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受资本市场波动等诸多因素影响,连续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超过20%,当前股价未能有效反映公司实际价值和经营业绩。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基本面的判断,为了促进公司健康稳定长远发展,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股票价格合理回归内在价值,经综合考虑公司股票二级市场表现、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公司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不低于5,0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10,000.00万元(含),具体回购金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7.50元/股(含本数),按照回购金额下限、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666.67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05%;按回购金额上限、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333.33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2.1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
比例以回购期满或回购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本次回购后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根据相关规则择机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3年内全部转让。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的36个月内转让完毕,尚未转让的部分将在履行相关程序后予以注销。
表决结果:赞成7票,占全体董事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二四年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