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迪龙: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2-08  雪迪龙(002658)公司公告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不低于5,0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10,0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7.50元/股(含本数),回购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本次回购后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根据相关规则择机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3年内全部转让。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的36个月内转让完毕,尚未转让的部分将在履行相关程序后予以注销。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号:

2024-006)和《回购报告书》(公告号:2024-007)。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4年2月7日,公司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7,571,4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9%,最高成交价格为5.39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5.0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9,662,932.07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及公司实际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二四年二月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