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迪龙: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5层519A
首席合伙人:杨雄
截止2024年2月,北京大华国际合伙人37人,注册会计师15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2人。
2023年度业务总收入:54,909.97万元
2023年度审计业务收入:42,181.74万元
2023年度证券业务收入:33,046.25万元
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9家,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北京大华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期间有1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行政处罚1次(以上处理均不在该所执业期间)。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晶静,2018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9月开始在北京大华国际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为4个。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泽斌,2019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12月开始在北京大华国际执业,2019年、2020年及2023年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谢俊,2017年9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9月开始在北京大华国际执业,2023年拟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数量为3家。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
3. 独立性
北京大华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3年12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改聘为北京大华国际。2023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二、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2023年度,北京大华国际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其他执业规范、
《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及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等相关要求,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专项报告。北京大华国际制定了全面、合理的审计工作方案,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包括访谈、监盘、大额资金抽查等年报及内控审计工作。在年报审计工作过程中,北京大华国际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就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计划、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风险状况、报告期内的重大事项等进行了沟通。经审计,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大华国际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大华国际相关资质进行了审查,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机构信息、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内容,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各项要求。经公司第五届审计委员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改聘北京大华国际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
(二)2023年12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北京大华国际就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进行第一次沟通,沟通内容包括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计划、审计范围、审计时间安排、初步确定的重要性水平、2023年度公司的财务、经营情况、风险评估等重大事项。
(三)2024年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北京大华国际就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进行第二次沟通,2023年度审计计划执行情况、重要会计政策、重大事项、关键审计事项、内部控制等相关事项进行沟通。
(四)2024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北京大华国际就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在审计报告出具前进行第三次沟通,并于同日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审计监察部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同意将会议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北京大华国际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