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文教育: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乐平)
北京凯文德信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乐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凯文德信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文教育”或“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人作为凯文教育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本着勤勉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2024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本人黄乐平,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九三学社社员,北京师范大学法学博士,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07年8月至今任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2013年7月至今任北京义贤律师事务所主任。本人长期从事企业法律顾问及民商事诉讼工作,同时致力于人力资源法务与公司法务的研究,曾获北京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2022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5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16项议案;召开8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30项议案。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本人主动了解会议情况,认真审阅相关议案材料对涉及事项进行分析。在会议召开时,认真听取汇
报并与公司管理层进行充分沟通,积极与其他董事进行讨论,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本人对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各项议案没有提出异议,在充分审阅的基础上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2024年度,本人出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黄乐平 | 8次 | 7次 | 1次 | 0次 | 0次 | 4次 |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相应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亲自出席了全部委员会会议,不存在委托他人出席或者缺席情况。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在报告期内主持召开了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的报酬情况和2024年度薪酬方案。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在报告期内出席了6次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审核了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并审议通过选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事务所等事项。在2023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三次沟通,认真听取了年审会计师汇报的审计计划、审计范围和关键审计事项等内容,掌握2023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
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在报告期内出席了3次提名委员会,分别审议通过了提名王腾先生、姜骞先生和司徒智博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实地调研等形式参与现场工作,同时通过电话等通讯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主动了解公司经营状况以及各项重大事项等情况,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资料;认真审阅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向有关事宜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利用本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掌握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尽职尽责地做好独立董事监督和指导的职能。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
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2024年度,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公司内审部保持积极沟通,关注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情况,与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就公司年度审计策略、具体审计计划执行和关键审计事项等要点进行充分交流,关注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年度审计进度,督促年审会计师勤勉尽责的执行审计工作。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职责,对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特别关注相关议案对中小股东利益的影响,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度,本人出席了公司举办的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通过价值在线平台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复。
(六)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累计现场工作15天,通过出席会议、参加年度业绩说明会、与公司管理层和工作人员沟通以及与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等多种形式及时获知公司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报告期内,除现场工作外,与公司管理层保持联系,积极关注和了解公司所属行业政策环境和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就公司发展战略等方面进行交流沟通。
(七)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4年度,公司对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进行了大力支持和配合,在会议召开前,全面准备会议材料并及时准确传递,有利于本人做出客观独立的判断。公司管理层也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及时的向独立董事汇报公司经营情况。
三、2024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2024年度,本人对以下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经核查相关资料后对各事项的相关决策、执行及披露情况的合法合规性做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具体情况如下:
(一)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细披露了对应报告期的财务信息和内控情况。定期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聘用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11日、2024年12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被财政部处以暂停经营业务12个月的行政处罚,基于审慎性原则,为保证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正常开展,综合考虑现有业务状况和对未来审计服务的需求,公司聘任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由其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和内部审计工作。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对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审核,认为其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三)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及非独立董事
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28日、2024年4月25日和2024年7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补选王腾先生、姜骞先生和司徒智博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另外,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王腾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和非独立董事的提名及选举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因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
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后续经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依照任职岗位和公司经营情况确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说明事项
2024年度,本人始终坚持客观、独立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勤勉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就董事会各项议案独立公正地发表了专业意见并行使了表决权。
2025年度,本人将继续依法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北京凯文德信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黄乐平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