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硕电源: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高峰)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高峰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仔细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了许多合理建议,对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公司对于本人的工作也给予了极大的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现将本人2022年度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次数及投票情况
2022年,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8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姓名 | 2022年董事会 召开会议 次数 | 现场出 席次数 | 通讯表 决次数 | 委托出 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 未亲自出席 |
高峰 | 8 | 0 | 8 | 0 | 0 | 否 |
任期内股东会会议召开次数: 2次 | ||||||
任期内列席股东会会议次数: 2次 |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
用。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年度独立董事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进行了审议,没有反对票、弃权票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下列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序号 | 会议日期 | 会议名称 | 事项内容 | 意见类型 |
1 | 2022 年 1 月 24 日 | 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1次临时会议 | 2、关于变更内审部负责人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 | 2022 年 3 月 29 日 | 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1次定期会议 |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和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的独立意见 4、关于核销坏账及资产处置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2022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6、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银行产品的独立意见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8、关于开展公司及子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独立意见 9、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的独立意见 10、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及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11、关于以专利质押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额度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3 | 2022 年 6 月 22 日 | 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4次临时会议 | 1、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2、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3、关于增加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4 | 2022年8月9日 | 根据规定,对总经理在任期内离职进行核查 | 1、关于总经理任期内离职事项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5 | 2022年8月16日 | 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2次定期会议 |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和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对《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4、对《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6 | 2022年11月28日 | 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6次 | 1、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临时会议
三、现场检查情况
2022年,本人通过视频会议的方式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与公司管理层深
入交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公司财务状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同时,本人通过微信、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管人员保持密切沟通,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报告期内需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都事先进行了认真的查验,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建设、关联交易等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必要时均发表了独立意见和专项说明,积极配合董事会审议公司年度报告,保证了公司年报及时、准确、完整的披露。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关注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日常经营
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本人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入了解公司管理状况、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等相关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认真核查董事会审议的每项议案,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2、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本人持续关注公司在媒体和网络上披露的重要信息,及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对相关信息的及时、完整、准确披露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核查。同时,本人也密切关注媒体对公司的报导,必要时向公司及有关人员询证,维护全体股东的同等知情权。
3、勤勉尽责,发挥专业特长
2022年度,本人充分发挥新能源行业专家的专业特长,积极与公司管理层和研发负责人研讨,对公司行业发展趋势、经营状况、新能源行业投资活动等方面的情况提出可行性意见和建议,对公司经营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4、勤勉尽责,履行专门委员会职责
2022年度,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参加各委员会召开的各次会议,并按照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与其他各位委员一起积极研讨专门委员会涉及的相关事宜,为董事会决策提出参考意见。
五、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六、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fgao@sdu.edu.cn
以上是本人在2022年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2023年,本人将继续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内容的认识和理解,以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感谢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2022年的工作中给予的积极配合与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高峰)
2023年4月10日